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部门预算(二〇二三年三月)

发布时间:2023-03-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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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国家规定的铁路运输经营、建设和安全等职责。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发展方针政策,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公众监督,负责国家铁路新线投产运营的安全评估,保证运输安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坚持高质量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本级

  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

  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离退休干部局

  4.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5.铁道党校

  6.铁道战备舟桥处

  7.中国铁道博物馆

  8.中国铁道学会

  9.中国铁路文工团有限公司

  10.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12.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1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14.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15.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17.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18.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19.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20.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21.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22.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24.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部门收支总预算6543346.50 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62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4287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5573.79 万元,事业收入65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39.92万元,其他收入13437.0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21.26万元,上年结转14988.5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297.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17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23.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84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442051.6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3.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73.79万元。

  二、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6543346.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988.55万元,占0.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628.89万元,占0.9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428757万元,占98.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5573.79万元,占0.24%;事业收入6500万元,占0.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39.92万元,占0.04%;其他收入13437.09万元,占0.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21.26万元,占0.01%

  三、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支出预算654334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73.01万元,占1.04%;项目支出6475373.49万元,占98.96%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18707.16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628.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4287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5573.79 万元,上年结转13747.48 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72.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170.9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5.55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843.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435939.24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0.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73.79万元。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了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628.89万元,2022年执行数减少3951869.01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1572.56万元,占2.59%;科学技术支出(类)13255.52万元,占21.8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40.59万元,占0.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58.08万元,占11.31%;节能环保支出(类)23843.8万元,占39.33%;交通运输支出(类)6933.34万元,占11.4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00万元,占8.25%;住房保障支出(类)2625万元,占4.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1572.5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79万元,减少0.74%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13255.52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23年预算数540.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25万元,减少0.9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6858.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29.89 万元,增加11.91%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4425.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25.81万元,增加16.47%,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1016.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6.44万元,增加9.3%,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944.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76 万元,增加1.26%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472.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88万元,增加1.26%

  5.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2023年预算数23843.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56.2万元,减少2.28%

  6.交通运输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6933.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957028.11万元,其中:

  1)铁路运输(款)铁路路网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减少3949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2)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6933.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588.11万元,减少52.25%。主要原因是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目经费减少。

  7.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5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26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11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0.88%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135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1350万元,与2022年执行数持平。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8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56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2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数642875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铁路建设。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73.79万元,用于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等支出。

  九、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1.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6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22减少1.09万元,减少1.18%

  十、关于2023年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6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95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99.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0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4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施工等所用车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实有数35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其他用车1行更新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23年对国铁集团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6473174.59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43.8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4287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5573.79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2023年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预计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干部继续教育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八、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用于应用技术研究和改制科研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铁道博物馆等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反映与铁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

  (三)购房补贴(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等规定标准执行。

  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用于困难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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