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部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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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新疆首部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对“双段长”工作机制、铁路线路两侧设立安全保护区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更好地开展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规定》共28条,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铁路、地方铁路的安全管理活动,明确指出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企业负责、路地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规定》对铁路运输安全企业和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安全管理、统筹协调、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将铁路安全管理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平安建设。《规定》还对铁路企业和沿线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铁路沿线灾害风险评估、加强沿线水库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界定。
近年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沿线各级政府完善“双段长”工作机制,强化路地协调、双向发力,组建专职铁路护路联防队,对沿线重点区段、桥梁、涵洞、道口等实施全天候巡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他们还推进“五进”宣传教育全覆盖,有效开展高铁、普铁沿线环境整治,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构筑了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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