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服从国家宏观调控,接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二)研究提出铁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规章和标准等建议。
(三)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负责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和特运、专运、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
(四)研究提出国家铁路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负责拟订铁路投资建设计划,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
(五)负责铁路运输安全、设备质量安全、运营食品安全以及职工劳动安全管理,承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六)负责铁路新线投产运营的安全评估,负责路网日常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承担相关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七)负责铁路运输装备的购置、验收及调配、处置,承担设备运用维护管理责任。
(八)负责铁路资产经营,享有公司法人财产权。依法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行使对所属企业和控股公司出资人职能,承担铁路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九)负责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国铁路总公司本级
2.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3.中国铁路总公司离退休干部局
4.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5.沈阳铁路公安局
6.北京铁路公安局
7.太原铁路公安局
8.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9.郑州铁路公安局
10.武汉铁路公安局
11.西安铁路公安局
12.济南铁路公安局
13.上海铁路公安局
14.南昌铁路公安局
15.广州铁路公安局
16.南宁铁路公安局
17.成都铁路公安局
18.昆明铁路公安局
19.兰州铁路公安局
20.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21.青藏铁路公安局
22.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3.铁道党校
24.铁道战备舟桥处
25.中国铁路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6.中国铁路文工团
27.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28.中国铁道博物馆
29.中国铁道学会
30.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31.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32.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33.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3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35.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36.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37.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38.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39.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40.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41.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42.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4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44.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45.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46.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47.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格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59,884.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3,51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738,001.00万元,上年结转38,368.89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7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71,232.53万元,教育支出1,610.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904.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8.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8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357.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21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185,180.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43.89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83,514.2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33,514.14万元,增加16.51%。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2019年按不低于5%压减非重点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类)7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1,050,319.33万元,占17.85%;教育支出(类)1,610.43万元,占0.03%;科学技术支出(类)13,517.80万元,占0.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688.5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9,929.84万元,占1.36%;卫生健康支出(类)82,494.77万元,占1.40%;节能环保支出(类)56,210.00万元,占0.96%;交通运输支出(类)4,445,543.53万元,占75.56%;住房保障支出(类)153,130.00万元,占2.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交通战备(项)2019年预算7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00万元,减少1.41%。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2019年预算1,050,319.3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7,577.73万元,增加6.88%。其中:
(1)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990,469.3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4,227.73万元,增加8.1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1,162.8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29.20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5,13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570.00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4)特别业务(项)2019年预算5,13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570.00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5)其他公安支出(项)2019年预算48,427.2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5,380.80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9年预算1,610.4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22.71万元,增加8.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预算13,517.8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4,798.24万元,减少52.26%。其中:
(1)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9年预算1,494.5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2)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2019年预算5,316.2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6.32万元,增加1.85%。
(3)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9年预算824.26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4)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2019年预算无此事项,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5,00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发改委安排的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5)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转制科研机构(项)2019年预算5,882.8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05.44万元,增加1.83%。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9年预算688.5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2.04万元,增加9.9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预算79,929.8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6,154.75万元,减少16.81%。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75,835.4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0,222.21万元,减少11.8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3,366.8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658.29万元,减少66.4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9年预算无此事项,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8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546.2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46.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推进中央单位参加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已参加当地社保的单位安排基本养老保险用于向地方社保部门缴纳,2018年无此事项。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181.3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8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推进中央单位参加所在地职业年金政策,对已参加当地社保的单位安排职业年金用于向地方社保部门缴纳,2018年无此事项。
7.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预算82,494.77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63,917.0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615.08万元,增加7.78%。主要原因是款级科目在项级间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18,577.6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4,615.08万元,减少19.90%。主要原因是款级科目在项级间调整。
8.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2019年预算56,21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808.00万元,减少6.34%。主要原因是中央节能支出类项目经费减少。
9.交通运输支出(类)2019年预算4,445,543.5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99,945.65万元,增加21.94%。扣除发改委基建后预算645,543.53万元,比2018年扣除发改委基建后执行数减少100,054.35万元,减少13.42%。其中:
(1)铁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2,245.2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04.15万元,增加15.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2)铁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205.6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7.44万元,减少7.8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铁路运输(款)铁路路网建设(项)2019年预算4,300,00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00,000.00万元,增加26.47%;扣除发改委基建后预算500,000.00万元,与2018年扣除发改委基建后执行数持平。
(4)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2019年预算143,092.6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4,031.06万元,减少14.38%。主要原因是青藏铁路格拉段亏损补贴支出减少。
(5)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2019年预算无此事项安排,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76,31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019年预算153,13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68.00万元,增加0.37%。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92,50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850.00万元,增加5.53%。主要原因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预算13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8.00万元,增加16.07%。主要原因是发放提租补贴人数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60,50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4,300.00万元,减少6.64%。主要原因是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职工购房补贴的人数减少。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1,132.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0,09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11,03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四、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494.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8.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306.24万元,公务接待费128.9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减少695.70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五、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5,738,00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铁路建设。
六、关于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2,429,121.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3,51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738,001.00万元,事业收入5,973.4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50.00万元,其他收入744,808.28万元,上年结转54,674.97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7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78,658.86万元,教育支出6,886.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904.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3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325.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257.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21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190,85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113.51万元,结转下年7,008.21万元。
七、关于2019年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2,429,121.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674.97万元,占0.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83,514.25万元,占47.3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738,001.00万元,占46.17%;事业收入5,973.41万元,占0.0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50.00万元,占0.01%;上级补助收入3,836.20万元,占0.03%;其他收入740,972.08万元,占5.96%。
八、关于2019年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2,422,11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556.06万元,占17.07%;项目支出10,299,407.64万元,占82.9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150.00万元,占0.02%。
九、关于2019年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3,685.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0,000.00万元,增加24.6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254.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02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795.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438.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7月底,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24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63辆、应急保障用车112辆、执法执勤用车6,37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62辆、其他用车1,434辆。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实有数299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实有数20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9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中国铁路总公司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8,334.39万元,基金预算5,653,399.0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00.00万元。2019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52,382.11万元、基金预算5,738,001.0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所属铁道党校、中国铁道博物馆、中国铁道学会等事业单位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交通战备(项):反映用于交通战备等方面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特别业务、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干部继续教育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用于应用技术研究和改制科研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铁道博物馆等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用于中央财政集中安排的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反映与铁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提租补贴(项):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
(三)购房补贴(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