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12-26 【字体:

  20171019日,为期三天的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郑州圆满结束,中国、白俄罗斯、德国、哈萨克斯坦、蒙古、波兰、俄罗斯等国家铁路公司,就深化中欧班列运输合作达成广泛共识,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共同签署了《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纪要》,为中欧班列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5月,《关于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被列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为贯彻落实高峰论坛精神,创建中欧班列相关国家铁路定期协商工作机制,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主办,于1017日至19日在郑州举行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与会各方围绕建立联合工作组工作机制、优化运输组织、完善服务保障、联合工作组新成员加入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磋商,达成广泛共识。一是审议并签署了《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工作办法》,自20171019日起生效,联合工作组由主席、秘书、成员组成。各方一致同意,第一任主席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人担任;二是同意共同推动中欧班列在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俄罗斯铁路段“三列合并为二列”或“二列合并为一列”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效率;三是商定在联合工作组框架内成立信息协作工作组、运输组织和营销工作组,就中欧班列相关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四是商定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明年会议时间和地点,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将于2018年分别在白俄罗斯、德国举行;五是审议并签署了《深化中欧班列合作协议新成员加入办法》,自20171019日起生效。

  19日,会议共同签署了《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此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标志着中国铁路总公司倡导和推动的中欧班列国际铁路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对于推动中欧班列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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