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5单位3个人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称号

发布时间:2022-01-24 【字体: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1444个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538名先进个人以及505个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铁路系统5个单位和3名个人榜上有名。
  此次表彰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法部综合管理处、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企法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企法部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企法部公司治理和法律事务科科长刘苇、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鲁义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企法部主管经济师胡清等3人被授予“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北车辆段荣获“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国铁集团普法办公室通报指出,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铁路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路各单位、各部门和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国铁建设目标,全面实施《铁路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国铁企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企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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